20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斷指!

早聽聞了晨間新聞的報導,桃園地區一家大賣場發生幼童斷指截肢事件!初聞之時,真是令人感到生氣!心疼的是這名幼童從此就要承受截肢的痛楚與心靈的受創~在此,真的是要好好的嚴正譴責幼童的阿嬤、兩名阿姨!身為長上卻未盡到督導保護之責,實在應該立法重責才是!不然每每外出用餐、逛街,在路上、賣場、餐廳,經常看見幼童恣意奔跑、喧譁、嬉鬧!身為家長的卻在一旁逕自地聊天、逛街,卻步好好的看顧小朋友,完全無視於他人的存在!最後,在事故意外發生後,才在那哭天喊地!叫爹喊娘的~有用嗎!?答案是沒有!真正受苦的都是小朋友!

請大家想想,如果你是身為家長,您盡責了嗎?敬請多要求自己,多規勸身邊的親朋好友吧!

延伸閱讀:UDN聯合新聞網 男童跌一跤 賣場電扶梯斷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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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您好,
意外發生總是會有許多人感到難過,甚至會藉由媒體影響許多人的感受、甚至觀念,尤其是小孩子的意外,更是讓大人難過與自責。
前些日子的雜誌很流行介紹北歐各國的經濟、教育或社會福利等議題,也看到一篇提到他們教育孩子的方式。

文中提到他們願意多讓點空間讓孩子去探險(不是冒險)。這個大前提當然是有效地讓孩子能夠漸進式地判斷生活中的危險性。也提到他們願意在數十公尺高的岩石旁邊(下面為河流)讓孩子自由玩耍而不會擔心他們做出危害安全的行為。

請多給孩子發揮的空間,也同時要教育他們如何判斷與避開危險,這是我認為最好的方式,應該也比過度保護適當。

匿名 提到...

當然囉~贊同您的意見!當然要給孩子們發揮的空間!但是在給他們發揮之餘,身為家長者更應該幫他們先行過濾安全的環境才是!要適得其所,個人並不主張過度保護!難道?在電扶梯蹦蹦跳跳,家長卻不管!這是對的嗎?在電扶梯蹦蹦跳跳,就是讓他盡其發揮?

恐怕,慎選安全無虞的良好空間,才是對孩子們有益的!

與其事後再來難過與自責!倒不如事先預防,免得耽誤孩子們的一生幸福來得好~